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無錫職教園管委會,區各辦局,區直各單位:
根據中央和省、市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經區政府研究,決定首批將區發展改革委等6個部門37項行政權力事項劃轉區行政審批局集中行使。現將首批劃轉區行政審批局權力事項目錄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
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舉措。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要求,區行政審批局要依法認真履行集中行政許可職責,不斷優化審批服務流程。涉及到審批業務方面的相關技術支持,原審批部門應當予以全力支持和配合,區行政審批局與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事務銜接和流程修編等事項;暫未劃入區行政審批局的行政審批事項,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相關業務工作流程由區行政審批局統一協調管理;要全面落實綜合監管職責,原審批部門以及其他相關行政部門要切實把工作重心轉移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要加快建立審批與監管協同聯動機制,做到審批、監管信息同步雙向推送,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確保審批、監管無縫銜接。
附件:附件.doc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