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014035714/2019-02912 | 生成日期 | 2019-11-27 | 公開日期 | 2019-11-27 | |
文件編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布機構 | 惠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開形式 | 網站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
主題(一級) | 商貿、海關、旅游 | 體裁 | 其他 | |||
關鍵詞 | 資金,貿易,經貿 | |||||
文件鏈接 | 政策咨詢 | |||||
內容概述 | 難題,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鏈,逐步形成一套適應和引領全球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管理制度和規則,為推動中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無錫在2019年7月6日出臺了《關于促進中國(無錫)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的若干政策》,并要求各市(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相關的配套政策。 二、工作目標 一是招引龍頭企業落戶。 |
原文件鏈接:http://www.wzlww.com/doc/2019/11/27/2763481.shtml
一、文件出臺背景
2018年7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批準新設22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第三批),無錫成功獲批。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中國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性質的先行先試的城市區域,旨在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等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和協同發展,破解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體制性難題,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鏈,逐步形成一套適應和引領全球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管理制度和規則,為推動中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無錫在2019年7月6日出臺了《關于促進中國(無錫)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的若干政策》,并要求各市(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相關的配套政策。
二、工作目標
一是招引龍頭企業落戶。政策的出臺,對跨境電商企業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有助于招引跨境電商龍頭企業落戶我區。二是促進跨境電商骨干企業外貿增長。對企業當年開展跨境電商的軟硬件投入給予30%的補助,會促進企業加大投入,獲得更好的資源與流量,從而增加國外潛在客戶,促進外貿增長。三是促進跨境零售出口規模化、正規化發展。對采取9610模式通關的零售企業進行扶持,可以促進區內電商零售企業自覺接受監督監管,出口數據納入外貿數據統計,讓企業經營狀況、銷售收入、報關流程等更加公開透明化,政府能更好地掌握企業的經營動態,形成稅源新增長點。
三、文件依據
1.《關于推動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錫委發〔2019〕36號)
2.《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惠府發〔2019〕8號)
3.《關于優化現代產業發展政策的意見》(惠發〔2019〕3號)
四、文件執行范圍
政策內容必須符合《關于優化現代產業發展政策的意見》(惠發〔2019〕3號)精神要求,享受以上支持政策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必須依法在惠山區范圍內注冊(包括內外資企業),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
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必須在“無錫市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上注冊備案且納入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并按時報送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數據。跨境電子商務實績以有關部門認定為準。
本政策與區政府制定的其他政策不重復享受(專項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內容),同一項目和企業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資金支持額度,且每年支持核準類項目不超過2個,項目之間采取競爭性分配方式。
五、重要內容解讀
第一條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對企業通過自建平臺或通過第三方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線上交易實績首次達到500萬元、1500萬元、3000萬元的,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線上交易實績指企業一個自然年度里所有線上交易的貨物出口時在中國海關的報關額,要求線上交易數據、報關單、物流信息等能一一對應。首次指從2019年起企業第一次達到,下一年度如果線上交易實績仍然處于這一檔次,則不享受政策扶持。
第二條鼓勵企業轉型發展,對跨境電子商務線上交易實績達到500萬元、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不含第三方平臺),對當年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的軟硬件投入給予最高30%的補助,每家企業最高20萬元。這里的軟硬件投入主要指產品宣傳推廣費用、運營場地改造、專業設備采購、數據線路租用、程序編寫和測試、軟件采購、外包等。
第三條鼓勵跨境電子商務零售規模化發展,對企業通過無錫市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通關系統按9610模式查驗放行貨物,貨值達到50萬元的,按照年度海關實際放行的包裹數量給予最高2.5元/個的補助,最高10萬元。沒有在無錫市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系統備案,通過直郵模式發往國外的快遞不能享受此項政策。
六、文件實施時間及財政配套
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區商務局、區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解釋,區政府根據政策成效適時決定文件終止時間。政策兌現工作一年度開展一次。給予企業的補助、獎勵,按區財政80%、鎮(街道)20%的比例實行配套;實行財政全留管理體制的鎮(街道),按區財政50%、鎮(街道)50%比例實行配套。